温馨提示背景

温馨提示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存在安全风险,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它版本。

提示:是否跳转到软件下载页面

软件下载
火狐谷歌

支持IE9+、edge、chrome、firefox、safari等桌面浏览

挑重点!这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带来的变化你需关注

信息来源: 安信证券 日期: 2020-07-17 09:00

2020年的创业板无疑是资本市场妥妥的“C位”,不仅创业板指数在上半年领跑全球市场主要指数,其注册制改革也备受投资者关注!

很多投资者关心:新创业板的到来究竟带来了哪些变化?哪些又值得我们重点关注呢?别着急,小安现在就来画重点!

重点一

交易规则大改动,涨跌幅提高至20%

对于我们投资者而言,熟悉创业板注册制交易新规,是重中之重!赶紧做笔记吧~

1放开涨跌幅比例

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后涨跌幅限制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至20%,且存量的创业板股票也将同步实施!

实施时间:当首只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上市,所有创业板股票以及相关基金均会自动变为20%涨跌幅。


2设置临时停牌机制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股票,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3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


盘后定价申报时间:

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交易日15:05至15:30


盘后定价交易期间,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


4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

在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基准价格是什么呢? 

一般情况下,买一、卖一就是基准价格。举个简单例子,假设买一是5元,卖一是5.01元,如果你想买,下单价格不能高于卖一的102%,也就是5.01*102%=5.11元,你想卖的话,下单价格不能低于买一的98%,也就是5*98%=4.9元。 


5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

在单笔数量方面,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


6新增股票特殊标识

未盈利企业:新增特殊标识“U”

存在表决权差异:新增特殊标识“W”

协议控制架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V”

新股上市第二日至第五日,证券简称增加首位字符“C”

重点二

强化风险警示制度,创业板也有“帽子”股

改革前,创业板股票不会被实施ST和*ST。改革后,创业板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机制(即*ST制度)。


那么什么情况下,创业板股票会被戴上* ST的帽子呢?我们重点来看看财务指标。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也就是说,1年亏损的创业板股票就可能会被戴上*ST的帽子,看来我们交易创业板股票,可要擦亮眼睛好好选择“绩优股”了。

重点三

退市标准更加丰富完善,炒作“垃圾股”需谨慎

改革后,退市标准更加丰富完善,分别设置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三大指标。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交易类指标中新增了“交易市值指标”:

1

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2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3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4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在注册制的背景下,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数量会越来越多,而“面值退市”、“市值退市”指标的设立,也意味着盘子小,无人问津的“垃圾股”会面临着流动性不足的可能,有很高的退市风险。


同时,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了,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这一退,基本上投资者就会处于血本无归的处境。


小安总结

注册制的到来,一方面给我们带来更加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和机会,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适应新的市场规则和环境,提高自主权衡风险能力以及识别优质企业的能力。

希望投资者朋友都能在拥抱注册制的同时,拥抱优秀的企业,获取优秀的投资回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基于市场已公开信息整理而成,本公司对文章中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且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信息做出决策。请读者仅作参考,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