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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类型
风险等级
成立时间
银华大数据定期开放混合
002269
混合型
中高风险
2016-04-07
基金规模
起购金额
基金公司
分红信息
交易规则
净资产2.24亿元
10元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当天可购买,当前可赎回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日常申赎费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50万元1.50%
50万元<=申购金额<100万元1.20%
100万元<=申购金额<200万元1.00%
200万元<=申购金额<500万元0.60%
500万元<=申购金额1000元 / 笔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30天1.50%
30天<=持有期限<365天0.50%
365天<=持有期限<730天0.25%
730天<=持有期限0.00%
运作费用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基本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本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本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
附加管理费是在每个提取评价日计算并提取。提取评价日为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1)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
在每个提取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
①当期封闭期收益率超过1.25%;
②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必须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
2)提取方法
①计算当期封闭期基金收益率超过1.25%的部分。
②计算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部分。
③取①和②的孰低者,按照15%的比率提取附加管理费。
3)计算公式
附加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管理费=Min{(Pb/Pa-1-1.25%)×Pa,Pb+M-Pmax}×15%×Q
其中,Pa=当期封闭期首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封闭期,Pa为1.000);
Pb=当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净值;
M为每份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
Pmax为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其中首次封闭期的Pmax=1.0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历次分红金额之和。
Q为当期封闭期首日总份额。
如果上述附加管理费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则基金管理人当次不予提取附加管理费。
附加管理费在每个提取评价日计算并计提。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附加管理费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于提取评价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从基金资产中每日计程,每个工作日公告的基金净值已被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部分基金管理费以浮动方式提取,具体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