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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类型

    风险等级

    成立时间

  • 景顺恒生消费ETF发起式联接(QDII)C

    019103

    QDII

    中高风险

    2023-10-31

  • 基金规模

    起购金额

    基金公司

    分红信息

    交易规则

  • 净资产2.37亿元

    1元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当天可购买,当前可赎回

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及其他境内外市场投资工具。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针对境内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国债、金融债(含商业银行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次级债)、债券回购、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日常申赎费用

  • 申购费率

    0.00%

  • 定投费率

    0.00%

  •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7天1.50%

    7天<=持有期限0.00%

运作费用

  • 管理费0.50%/年
  • 托管费0.15%/年
  • 销售服务费0.25%/年
    • 管理费用详情

      确定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从基金资产中每日计程,每个工作日公告的基金净值已被扣除相应费用,无需投资者每笔交易中另行支付。部分基金管理费以浮动方式提取,具体请以公司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