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的公告
信息来源: 安信证券 日期: 2018-11-30 10:06
尊敬的投资者: 现我公司决定调整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 自2018年12月1日起,申请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提出展期申请时,最近两年内无强制平仓记录,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已还清拟展期的相关合约的利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融资融券合约到期前的30个自然日内(含到期当日),通过交易客户端申请融资融券合约。我公司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担保品集中度情况等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接受投资者的合约展期申请及具体展期时长,展期申请结果以我公司审批为准。 此前关于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条件的公告废止,相关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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