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资融券业务“合约偿还顺序”规则的公告
信息来源: 安信证券 日期: 2022-08-01 08:54
尊敬的投资者: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业务合同”)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合约偿还顺序”规则调整如下:
一、为方便说明,本规则所述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相关合约,融资买入同一标的证券形成的所有融资合约均为该标的证券的相关合约。例如,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所有因融资买入A证券形成的合约均为A证券的相关合约;
(二)非相关合约,指相关合约以外的融资合约;
(三)默认顺序,指业务合同第五十条规定的偿还顺序。
二、投资者以“卖券还款”方式卖出证券的,合约偿还顺序如下:
(一)若卖出时有尚未了结相关合约的,卖出所得价款按默认顺序优先偿还相关合约。相关合约全部了结后的剩余价款按默认顺序偿还非相关合约直至清偿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清偿后的剩余价款返还至投资者信用账户;
(二)若卖出时无尚未了结相关合约的,卖出所得价款按默认顺序偿还非相关合约直至清偿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清偿后的剩余价款返还至投资者信用账户。
三、本规则自2022年8月8日起生效,业务合同及本规则生效前的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合约偿还顺序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投资者如对本次业务规则调整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电话95517,或者向本公司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咨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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