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保证金收取标准和强行平仓触发情形的预告
信息来源: 国投证券 日期: 2025-08-28 15:08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优化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的行权交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司计划于近期调整保证金收取标准和强行平仓触发情形。具体调整内容预告如下:
一、自行权日前一交易日终起,单张实虚值比例>-0.5%的当月到期认沽期权合约义务仓,将按照合约的行权价乘以合约单位收取保证金,直至合约到期。
二、行权日中,若投资者持有实虚值比例>-0.5%的当月到期认沽期权合约义务仓,且保证金风险率在平仓线以上,我司有权对投资者的期权账户强行平仓,使投资者保证金风险率低于平仓线。
其中,认沽期权合约的实虚值比例=(认沽期权合约行权价-认沽期权合约标的证券现价)/认沽期权合约标的证券现价×100%。
除以上调整外,其他保证金收取标准和强行平仓触发情形保持不变。
以上调整的生效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的为准,请您及时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及通知。投资者如对本次调整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电话95517,或者向所属的本公司开户营业部咨询。
特此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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